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粤办发〔2023〕23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 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加快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促进高质量就业,现就做好我省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实施范围。
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适用于我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以下简称生态企业,含链主企业和链员企业)面向技术技能岗位开展的学生学徒和技培生学徒培训。
链主企业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遴选确定,实行动态调整。链员企业向链主企业自愿申请加入技能生态链,链 主企业结合实际自主予以认定。链主企业应建立链员企业动态调 整机制和生态链质量内控体系,对申请加入的链员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生态链建设要求或培养效果不达标的链员企业要及时解除生态链关系。链主企业定期将链员企业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纳入技能生态链企业目录后, 由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二)培训对象与培养目标。
学生学徒制培养对象为生态企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等吸纳的毕业年度学生。学生学徒制培训以就业为导向,旨在培养青年掌握进入产业就业岗位所需技能并实现就业。
技培生学徒制培养对象为生态企业面向社会招录的入职两年内青年职工,并确定为企业技培生。技培生学徒制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旨在帮助企业新招用职工提升技能,实现稳定就业,培育产业新工匠。
同一企业组织同一人员参与两类学徒制培训的,只能申请一 类学徒制培训补贴。
二、培养模式和内容
(一)培养模式。
学生学徒制、技培生学徒制培训采取“ 岗位+培养”模式。生态企业按照技术技能岗位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提供学徒岗位,依托岗位真实用工需求为学徒提供技能培训或技能提升。
生态企业可自主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学生学徒、技培生培养,也可与培训院校(含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其中,学生学徒制培训可由链员企业委托建有生态链共享实训基地的链主企业牵头统一组织开展,并应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明确培养形式、培养内容与学徒培养期间安全责任归属等。
鼓励链主企业根据产业布局和就近服务的实际需要,采取独立或联合培训院校等多种方式,建设企业培训中心或生态链共享实训基地,为生态链企业承担培训任务。
(二)培养周期。
学生学徒制培养周期从企业与学生学徒签订学徒培养议并完成学徒制培训备案开始,到学徒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成功实现就业止。生态企业或委托培训的链主企业与学生学徒签订培养协议。学生学徒在学徒工管理阶段,学徒培训、岗位历练、班别调配、岗位配置、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比照企业同类正式职工一体化管理。生态企业应将实现学生学徒就业作为培养目标。
技培生学徒制培养周期自企业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并完成学徒制培训备案开始,到技培生完成培养计划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止。生态企业应与技培生签订劳动合同、学徒培养协议,将技培生转正使用、技能提升作为培养目标。
( 三)培养内容。
学徒培养内容主要包括操作技能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通用职业素质课程等,具体培训内容、学时数量、培训形式等由生态企业结合岗位实际、职业(工种)特点等自主确定,累计培训总学时原则上不少于 260 学时(每学时不少于 45 分钟)。操作技能课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 60%,企业在岗训练学时可计入操作技能课程学时。在生态链共享实训基地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学习,可纳入培训学时范围。
支持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学徒制培训,线上培训课程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 50%。线上培训平台须具备实名注册验证、学习行为控制、关键信息加密存储传输及防作弊防篡改、签到、测试等功能,且学习过程可记录、可统计、可查询、可追溯。线上培训课程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规范、企业行业评价规范等要求。生态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使用的线上培训平台、课程资源等应纳入培养计划一并备案。
三、补贴标准
学生学徒制培训按照每人 5000 元标准给予补贴, 由开展培 训的生态企业申领补贴;技能生态链企业委托链主企业牵头统一组织开展学生学徒培训, 由链主企业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的,可由链主企业申领补贴。技培生学徒制培训参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 5000-8500 元标准给予补贴, 由开展培训 的生态企业申领。
四、实施程序
为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培训效果,学生学徒制、技培生学徒 制按照 “简入口、优过程、强结果”原则实施,实施程序如下。
(一)培训备案。生态企业确定学生学徒、技培生培养对象和计划等,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模块,填报相应信息并提交备案材料申报备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进行备案审核。企业应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计划、学徒培养协议书、生态企业与培训院校(培训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委托书等;开展技培生学徒制培训的生态企业还应提交与技培生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书(或劳动合同);受链员企业委托牵头统一开展学生学徒制培训的链主企业,还需提交委托培养协议。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对生态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学徒制培训备案、组织实施要求、补贴申领条件等内容。生态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和组织实施予以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学徒制培训项目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生态企业可按培养计划开展学徒制培训,同时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学徒制培训项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备案确定。
( 二)实施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通过后, 生态企业按照培养计划实施培训,做好培训过程建档,通过企业 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培训视频、签到表等形式,记录学徒培训、考核评价过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生态企业和培训院校开展学徒培训工作,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管。生态企业在省内跨市开展培养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备案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由培训地所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质量督导活动。
(三)预支补贴资金。生态企业学徒制培训备案确定后 1 个月内,可通过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的学徒制培训预支补贴申请模块,申请预支不超过 3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开班后3个月内,可申请预支累计不超过 50%的补贴资金。
( 四)考核评价。学生学徒和技培生完成所有培训学时并满足考核评价条件时,应按照培训计划进行评价考核。生态企业组织学生学徒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毕业时已取得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学徒,也可开展岗位胜任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学生学徒制培训合格证书,学生学徒制培训合格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样式。学生学徒考核评价合格的,生态企业应落实就业。链主企业受委托统一承担学生学徒培训的,应做好学生学徒培训后就业服务工作,学生学徒原则上与委托培训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培训职业(工种)与所就业岗位相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引导在链主企业或其他链内企业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才能申领学生学徒制培训补贴。技培生以技能提升评价考核为主,对技培生符合条件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落实相应的薪酬待遇。
(五 )申领补贴。生态企业按计划完成学徒制培训后,登录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的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模块,填写信息并提交补贴申领材料,按照考核评价合格并就业的学徒人数申请培训补贴剩余资金。填报信息包括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合格学徒及获得证书信息等,提交材料包括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委托不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培训中心开展的学徒培训项目除外)、培训视频资料(或提供光盘、视频保存路径)等;学生学徒制培训还应提供生态企业与学生学徒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记录。
五、培训真实性保障措施
(一)生态企业应对培训过程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生态企业应从真实的岗位用人需求、真实的培养过程、有效的技能提升、有效的就业促进、有效的岗位使用、待遇提升等方面,建立学徒制培训真实性和有效性保障措施。生态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学徒制培训质量监控体系,按照学徒培养计划,做好学徒线上线下培训、考核评价等过程记录,可结合实际实施学徒岗位实训期间工作周报、月报等制度,或将企业日常真实保存的入职记录、培训记录、转正记录、考核记录等作为学徒培养的关键节点资料,统一建立学徒制培训工作台账,做好留痕存档。
(二)链主企业应加强对链员企业学徒制培训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指导和监督。鼓励链主企业及时了解链员企业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方案,指导链员企业建立健全培训、考核过程档案,对链员企业培训、考核过程开展随机现场督导。链主企业可通过建立链员企业进入退出机制、调节链员企业学徒制培训申报数量等,建立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引导链员企业规范实施培训考核、加强过程档案管理。对于培训过程中解除生态链关系的链员企业,正在备案或已备案开展的学徒制不予备案或终止备案, 已申领预支付补贴的应退回相应补贴资金,学徒制培训终止备案后,相应企业可自主做好培养、使用工作,链主企业也可协调链内其他企业承接学生学徒培养工作。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过程和质量监管。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生态企业学徒制培养计划,加强培训过程随机抽查和监管。支持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技能生态链内学生学徒岗位就业、技培生转正使用、 岗位晋级等情况对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对培训就业效果好的技能生态链,支持其扩大学徒制培训规模;对培训就业效果一般、投诉较多的技能生态链,严格控制学徒制培训规模,加强质量督导;对就业效果差、培训弄虚作假的技能生态链,可暂停其开展学徒制培训。
六、强化配套政策支持
(一)加快产业适应性培训评价资源开发。鼓励链主企业联 合链员企业结合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用工需求,开展国家职业标准适应性、灵活性开发。鼓励链主企业通过链员企业岗位调查,分析链员企业的人才结构、岗位用工需求、岗位工作任务等,开发产业适应性评价规范、培训资源包(包含培训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培训课件、培训教材、训练系统等)和评价资源包(包含评价要素、评价题库、评价系统等),鼓励以模块化方式为产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精准开发培训评价资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期组织专家对技能生态链开发的产业适应性培训标准进行评审、发布,作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参考。
(二)建设学徒制培训导师库。鼓励链主企业协同链员企业、院校等建立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导师库,将优秀的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培训师、技艺精湛经验丰富的企业师傅、有实践经验的院校教师等纳入导师库,参与岗位调查、产业适应性资源开发,面向链员企业提供师资服务,指导学徒进行岗位实操训练,帮助其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鼓励生态企业建立企业导师和学徒的激励制度,如发放师带徒津贴、支付企业导师授课费和课时费,设立学徒奖学金等,激发师徒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优秀企业导师,优先扶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加强生态链培育辅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生态链培育指导专家组,汇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专家力量,共同研究解决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专家组就学徒培训计划、培训评价资源开发、培训导师库建设、生态链共享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持续对生态企业开展针对性培 育辅导,保障技能生态链建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附件:1.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计划(参考模板)
2.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协议(参考模板)
3.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承诺书(参考模板)
4. 学生学徒制培训合格证书样式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1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计划
(参考模板)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一、培养类型
o学生学徒 o技培生学徒
二、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说明
【提示:请对学徒培养对象及学徒来源进行分析,并提供详细的学徒名册,见附件】
三、培养周期
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提示:学生学徒的培养周期自学徒备案通过后到实现学徒就业,技培生的培养周期自学徒备案通过后到技培生完成培养计划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止。 】
四、培养岗位
培养符合岗位需求、能从事以下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
一、学生学徒培养 |
||||
序号 |
对应企业(岗位) |
培训职业(工种) |
级别 |
人数 |
1 |
数控车床操作工 |
数控车床 |
三级/高级工 |
|
2 |
… |
… |
… |
|
3 |
|
|
|
|
二、技培生学徒培养 |
||||
序号 |
对应企业(岗位) |
培训职业(工种) |
级别 |
人数 |
1 |
数控车床操作工 |
数控车床 |
三级/高级工 |
|
2 |
… |
… |
… |
|
3 |
|
|
|
|
五、培养模式
采取 “ 岗位+培养”模式,学生学徒培训坚持就业导向,技培生学徒培训坚持技能提升导向,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方式培养:
o生态企业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自行培养
o联合院校合作培养(合作培训院校: ) 具体的培训场地、设备、机构资质等补充说明材料
【提示:1.可以由生态企业自行培养、联合院校合作培养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培养模式的具体内容,并提供场地、设备胜任匹配相应职业(工种)等级学徒培养的证明材料作为补充 附件,提供合作院校的办学资质证明。
2.对跨地市开展培训的,请说明培训具体区域、具体计划、相应培训地点的师资、设备设施、场地等条件。】
六、培养内容
1.培训学时规划
培训总学时: 学时(学徒培养累计总学时建议不少于 260 学时,每学时不少于 45 分钟)
其中线上培训: 学时,线下培训: 学时 (备注:线上培训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50%)
2.培训课时分配表( 范例)
类别 |
教学内容 |
理论学时 |
实操学时 |
总学时 |
|
线上 |
线下 |
||||
通用职业 素质课程 |
安全知识 |
3 |
\ |
\ |
3 |
职业素质教育 |
3 |
\ |
\ |
3 |
|
工匠精神 |
2 |
\ |
\ |
2 |
|
疫情防控 |
2 |
\ |
\ |
2 |
|
专业基础 课程 |
机械基础 |
8 |
\ |
\ |
8 |
冲压加工 |
\ |
16 |
\ |
16 |
|
钳工基础 |
8 |
\ |
\ |
8 |
|
材料与工艺准备 |
\ |
16 |
\ |
16 |
|
设备操作与产品加工 |
\ |
24 |
\ |
24 |
|
质量检测与分析 |
\ |
10 |
\ |
10 |
|
维护与保养 |
\ |
8 |
\ |
8 |
|
操作技能 课程 |
材料与工艺准备 |
\ |
\ |
24 |
24 |
设备操作与产品加工 |
\ |
\ |
56 |
56 |
|
质量检测与分析 |
\ |
\ |
40 |
40 |
|
维护与保养 |
\ |
\ |
40 |
40 |
|
总计 |
26 |
74 |
160 |
260 |
【提示:请结合学徒培训提供具体的培训课程内容介绍】
七、培养进度
学徒培训按照以下进度实施(参考表格):
学期/ 月份 |
授课主体 |
课程类别 |
主要课程 |
导师/教 师 |
授课 方式 |
授课地点 |
第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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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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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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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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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请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徒培养进度计划,可以使用表格按月、季度规划或使用其他方式描述。培养计划主要阐述学徒培养周期内,各门课程在时间轴上是如何安排的、该时间段的课程都包含哪些内容、 由哪些师资承担、在哪个场地开展、授课 方式是怎样。】
八、师资队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单位 |
岗位及职务 |
学历 |
工 作 年限 |
职称、 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竞赛获 奖、专家证明、荣 誉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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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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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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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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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列出师傅清单后,请补充提供各师资、师傅的胜任能力证明材料,可以包括: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家聘书、 竞赛获奖、工作年限与岗位证明等材料。】
九、考核评价
【提示:详细说明对学徒进行考核评价方式、实施主体、考核评价标准等。】
十、留用晋升
( 1 )学生学徒留用就业安排
(2)技培生转正与晋升安排
【提示 1 :请详细说明学生学徒制就业安排,计划到哪些企业、哪些岗位、薪酬待遇范围。】
【提示 2:请详细说明技培生学徒制培训接收后岗位聘用安排,具体岗位、岗位级别、计划薪酬范围。】
十一、线上培训平台
1.线上平台及机构名称: 线上学习平台 2.平台网址、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3.线上平台概述(含平台功能及课程资源)
【提示:线上培训平台须具备实名注册验证、学习行为控制、关键信息加密存储传输及防作弊防篡改、签到、测试等功能,且 学习过程可记录、可统计、可查询、可追溯。参照生态链学徒制 培训通知等要求。】
4.线上培训课程资源
十二、质量内控
【提示:请详细说明学徒培养过程中的真实性、有效性保障机制】
附件: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名册表
附件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名册表
( 系统导入模板)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号 |
姓名 |
证件 类型 |
身份证 件号码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户口 性质 |
民族 |
文化程度 |
培训人 员类别 |
培养岗位 |
证书 类型 |
培训职业 |
培训工种 |
培训等级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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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协议
(参考模板)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粤办发〔2023〕2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 号)精神,推进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发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效应,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申请开展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
甲方是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链员企业】,重点面向技术技能岗位,按照正式员工标准择优录取普通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建立以就业导向的学生学徒制关系,为产业发展培养和储备技能人才;面向社会招录的入职两年内青年职工,作为企业技培生,帮助新职工稳定就业。双方就学徒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学徒遴选
【仅适用于学生学徒制】甲方基于真实的用人需求, 以多种形式面向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宣传推介学生学徒制项目,毕业年度学生根据自身真实的就业意愿报名参加,经双方双向选择确认后签订本学徒培养协议。
【仅适用于技培生学徒制】乙方是甲方招录的新职工,根据 岗位对技能提升的需要,招收乙方为技培生学徒,签订本学徒培 养协议。
第二条 培养目标
( 一)培养职业(工种):
( 二)培养层级: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 三)目标就业岗位【适用于学生学徒制】: , 目标薪酬范围【适用于技培生学徒制】: 。
第三条 培养方式
甲方对乙方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可多选)进行培养:
( 一)在 … …(地点)设课堂/生态链共享实训基地,由甲方派出专家或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授课/互联网远程授课;
( 二)在 … …(地点)设课堂/生态链共享实训基地,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合作培训院校派出专家或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授课/互联网远程授课;
( 三)由甲方选派生态链内/单位内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师傅 担任乙方导师,指导乙方开展岗位技能实操训练;
( 四)由甲方委托 … …机构(合作培训院校)开展教学;
( 五)其他(须填写): … …。
第四条 培养内容
甲方对乙方开展以下内容的培养:
( 一)专业知识内容(含理论知识学习):
( 二)技能实操内容:
( 四)安全生产规范:
( 五)职业素养:
(六)工匠精神:
(七)其他(须填写): … …。
第五条 培养期限
( 一)从 … …年 … …月 … … 日起,至 … …年 … …月 … …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甲方组织乙方进行学徒制培训,培训时长 为 …个月,培训总学时 … …学时。
【仅适用于学生学徒制】( 二)甲乙双方约定,… …年 …月 … 日至 … …年 …月 … 日为岗前技能提升训练阶段, … …年 …月 … 日 至 … …年 …月 … 日为岗位生产性训练阶段。
第六条 培养考核
乙方完成培训学时后,应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学徒岗位胜任力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学生学徒制培训合格证书)。
第七条 培养费用
甲方对乙方开展学徒培养的费用, 由甲方全额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材料、水电、管理、维护、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协议包括的所有风险等各项费用,其中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变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 一)详细记录乙方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培训职业(工种)、学校班次、培训时间、考核成绩、技能等级和 联系方式等信息,实施学徒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
( 二)在学徒培养期间,负责为乙方统一购买责任保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 甲方根据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乙方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乙方适当的报酬。 乙方在学徒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合理确定学徒培训期间的报酬。
【仅适用于学生学徒制】其中, 甲乙双方约定, 岗前技能提升训练阶段津贴为 : 。 岗位生产性训练阶段津贴为: 。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甲方对乙方开展技能实操训练前,应事先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等教育,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
( 三)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教学任务,重点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做好与实践技能的衔接,要指定专人开展日常教务管理及日常联络。
( 四)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 乙方完成培养课程后, 甲方要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和学徒培养方案确定的考核评价内容开展评价。
( 五)对乙方接受培养期间没有执行学习、训练任务,没有 执行安全生产守则、职业道德守则、违法违规等不良现象, 甲方有权力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取消乙方的培养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承担学徒培训完成后的就业服务工作,有权向甲方人力资源部门或生态链用人单位透露乙方的学习情况、技术资料以及就业等相关信息,最终就业情况依据乙方技能掌握情况以及企业实际用人需求决定。
(七)其他: … …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 一)以乙方自身真实的意愿,提出参与学徒申请报名、登记等手续,接受学徒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
( 二)开展技能实操训练前,应事先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等教育,方可开展技能实操训练。
( 三)严格按照甲方或甲方生态企业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及操作技能的训练,承诺按政策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徒培养周期,履行学徒协议约定的工作职责,确保掌握岗位基本的技能训练。
( 四)完成培训后积极参加考核评价,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学生学徒制培训合格证书,接受甲方的就业推荐、就业安排、就业服务、去向登记工作。
( 五)其他: … …。
第十条 安全责任
在履行协议约定的学徒培养项目过程中, 甲方负有承担用工企业的责任,包括含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保险保障等责任。
甲方负有对生产经营、学习培训场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乙方负有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生产经营及学习培训任务、确保自身安全的责任。培养项目开展期间发生人身、财产安全损失,按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由责任方承担。甲方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方式,降低双方在学徒培训期间因各种不可预测的意外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 一)除不可抗力原因外, 乙方如有以下行为, 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学徒培养协议: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学习培训任务;
2. 乙方培训期满后不能达到评价考核合格;
3. 乙方培训期满后拒绝参加甲方或甲方委托培训机构组织的评价考核;
4. 乙方不服从甲方按照约定给予的任务安排及教育,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或劳动纪律。
( 二)其他: … …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 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凡涉及约定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变更的,提出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
(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有一份,一份由甲方统一上交所在地人社部门,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及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签字和手印):
日期:
姓名、身份证号、签字及手印
附件 3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承诺书
(参考模板)
我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学徒培养,并作出承诺:
一、严格把关学生学徒、技培生学徒符合学徒制实施范围,申报备案的学徒均签订学徒培养协议。坚持就业导向,学生学徒培养目标为实现在生态链企业岗位就业,技培生学徒培养目标为实现转正录用和技能提升。
二、按照《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计划》和《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培养协议》约定实施学徒培养,做好培养过程记录台账。学徒培训期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徒参加考核评价,考核合 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学生学徒制培训合格证书。
三、学徒制培训期结束后 12个月内申请结算补贴,如已预支培训补贴资金的,按实际应补贴金额扣除预支部分后申领剩余资金。补贴金额低于预支补贴资金的,退回差额。 因培养效果不达标而被取消学徒培养的,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四、 申请学徒培养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不做假,不虚构,如实反映培训实际情况。
五、对没有通过考核评价或没有达到学徒制培养就业目标的学员不申请学徒制补贴,并妥善处理相关的善后事宜。
我单位所作以上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且承诺按照上述内容实施我单位学徒培训。否则,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学生学徒制培训合格证书
:
您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参加 [填 写培养的职业(工种)及等级]学生学徒制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胜任 岗位。
身份证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证书编码由 18 位数字组成,第 1-6 位数是地区行政区划代码;第 7-10 位数是企业序列码;第 11-12 位数是证书核发年份后两位;第 13-17 位数是证书序列号;第 18 位数为校验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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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
2023 年 12 月 28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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